第30章 有责任心及遵纪守法(2)
2022-05-19 作者: (美)阿瑟·史密斯
第30章 有责任心及遵纪守法(2)
《京报》中每期都会刊登一些官员履行责任的具体情况。前些年就曾揭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值班的士兵监守自盗,偷了三十多箱子弹,卖给了一个铁匠,铁匠觉得这些子弹可能是部队不要的次货。后来案发了,卖子弹的兵被打了一百大板,还被流放到边疆做苦工;买主因为毫不知情而从轻发落,挨了四十板子;唯一幸运的就是这个连队的连长,因为“纵容”士兵犯罪被撤了职,还没等审判就逃走了。
最后连部队的最高指挥官也被牵连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一定区域内的每一个人都是锁链上的一部分,以“不知情”和“没法防止这类犯罪”作为借口,是无法逃避惩罚的。
《京报》上每年都会刊载一些关于河水泛滥的奏折,这些奏折更能体现出中国人责任感强烈这一特点。1888年夏天,永定河泛滥,奔腾的河水从山顶灌下的力度之猛,完全可以推动一座水车,而且水流十分湍急。而官员们不畏来势凶猛的洪水,拼死抗洪。他们就像是一个个站在暴风雨中的蚂蚁,苦苦地支撑。但李鸿章对这些大臣们拼死抗洪的表现无动于衷,仍然请求皇帝降旨惩罚官员们的失职。负责写奏折的总督将自己的名字也写到奏折上面,以求同罚。最后皇帝命令刑部对此事做一个“备案”,并没有给予惩罚。还有一件事情和这件事情非常相像,前几年河南省修复黄河河堤的工程失败了,但这次并没有“备案”,而是从巡抚以下,大批官员被革职或流放。
中国人非常有责任心,这点皇帝也是一样。中国的皇帝经常发诏书反省自己的错误,把民间的灾荒揽到自己身上,祈求上苍的赦免。
皇帝要对天负责,而大臣们则要对皇帝负责。皇帝失去了皇位,是因为上天要将皇位传给“天命所归”的人,而他则失去了上天的垂青。
关于社会责任,西方国家最无法接受的就是中国的“犯法者,诛灭九族”。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就出现过很多这方面的事情。最近一段时间,土耳其斯坦穆斯林起义军的头领阿古柏也被灭门了。诛灭九族并不只是针对叛军,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怀疑盗了皇族中的葬器,结果家族内上至九十岁老人,下至满月婴儿,全家整整四代人,全部被杀。虽然不能证明这些被杀者都是同谋,但这些人还是以同罪处死。
之所以中国的各项制度都一直维持着现状,正是因为中国的责任心。这种责任像是镣铐一样约束着每一个中国人,即使是官员也无法避免因他人失职而受到牵连,于是这些官员都开始弄虚作假,为了避免受到惩罚,都开始不再上报真实的情况,最后将这种无法打破的“公正原则”颠倒扭曲,完全违背了人性。每当官员发现自己犯了罪的时候,都会想办法逃避,而不去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之所以中国总是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公正原则”的滥用。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
每个热衷于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会有一个共同的发现,中国的官僚体制还有另一个弊病的存在。这个弊病就是官员们的生活完全是依靠朝廷的俸银来维持,而得到的津贴更是少得可怜,甚至连衙门一天的开销都不够。这些官员们还要缴纳各种各样的罚银,最后自己的俸禄就一分不剩地又还给了政府。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当官的压迫、盘剥百姓,因为不这样他们就无法生活下去。
虽然中国人的“责任心”与“公正原则”是相反的,但我们看待问题却不能只看短处,而忽略了长处。在西方,若一个人没有被判处有罪,那他就是清白的,对他来说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火车因载人太多而压断了桥梁,我们没法去惩罚任何一个人。楼房倒塌将人砸死,我们也无法去处罚建筑工人。军用装甲车撞翻了民用车,或者说是因为没准备好而影响了军事行动,这种事情人们只会指责体制,而不会惩罚某个人。虽然说中国人的思想相对于我们略显落后,但他们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中国古老的经验可以让我们对自己更加严格,对自己的行为更加负责,也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安全。
其实,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也和中国人的责任心有着重要的关系。
我们又一次必须提到我们的朋友——“男仆”。他什么东西都把在手中,以便能随时拿出来帮助你,勺子、叉子等等一系列你需要的东西他都会随身带着;管家把一切事情都打理好,负责家中大小的事物,管理众多的用人,他不会让任何人欺骗他的主人,除了他自己。中国客栈的老板名声都不太好,特别是面对外国人时尤其过分。但是我却听说有一个客栈的老板为了将一个沙丁鱼罐头盒还给外国人追了半英里远,他并不知道罐头已经空了,以为那是什么贵重物品。他觉得应该把失物交还给失主,而不是像美国旅店老板一样态度恶劣地说:“如有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中国人一旦向他人举荐了人才,他就会对这个人的品质、行为负责,甚至连债务都会负责。中国人认为,这些是必须要尽的义务。想要与中国人共事就一定要谨记这一点。包工头会对他下属的工作和失职负责,不管他在哪里,在干什么。经过长时间的交往和了解,中国人负责任的优秀品质,得到了所有外国人的欣赏。据说,曾经有一个银行里的首席买办被叫去训斥了一顿,原因是男仆不小心让蚊子钻进了银行经理的蚊帐。如果一个外国人对自己的下属不负责,或是不注意这些本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些下属中的中国人就会渐渐地放纵自己,用很不妥善的方式去做事。
中国人天生就遵纪守法,这是非常优秀的一种品质。不知道是因为这种品质而规范成了社会制度,还是社会制度促成了这种品质的形成。但已知的是,中国是由一个守法的民族组成的国家,这从国民的天性和国民的教育程度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中国人守法的这个特质和有责任心这个特质是相互关联的,这两种特质同样重要,我们在之前谈到“忍耐”天性时已经提到过中国人“守法”这个特点。之前我们说过,中国的家庭成员之间都相互负责,一人犯错,全家都要担责任。
中国有句古语叫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意思就是一个人虽然可以逃脱,但家庭是逃不掉的。虽然这并不会让一个人变好,但也不会让人堕落得十恶不赦。
法律是中国人行动的准则,无论做什么事情,中国人都不会违法。
中国的一些有功名的秀才都非常害怕本地的知县,即使他们没犯罪,也非常害怕进官府,一旦被召去问话,他们更是战战兢兢,连大气都不敢喘。曾经听说有一个秀才听到自己要被官府抓去问话,当场晕倒,像羊癫风发作一样,送回家后不久就死了。
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的都是“共和体制”,这种“共和体制”精神明显与中国人尊重法律的特质不同。“共和体制”精神由崇尚共和政体的人所创造,令人十分向往。这种精神抵制一切法律法规,不管是市政的法令还是国家的规章都是如此。他们不会去冒险,坚持个性解放,精神的自由。碰到了不诚实的行为而不去阻止,并且认为放任不理才是正确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在挑战中国的公务处理方式——律法。
在西方基督教盛行的国家,不管是受没受过教育的人,都会有意无意地无视国家的法律,好像不遵守法律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有很多法律在西方国家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因为根本没人去遵守它,也没人提议废除它,完全是一种被无视的存在。律法被人无视的结果导致了在过去的三十年中,西方的犯罪事件明显增多。对于这一切我们无能为力,法律的神圣在人们的思想中已经淡化。相比之下,在中国生活比在美国生活要安全得多,在中国旅游也比在美国旅游要安心得多。
实际上,在中国也有聚众闹事的事件发生,但是这些事件并不会威胁到外国人,这令我们十分惊讶。
中国人相信,上天的意志会受到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在讨论中国人“孝”的性格时,我们说过曾经有个人为了给父母治病而割自己的肉的例子。这个例子同样也可以反映出中国人的这个观念。虽然这个观念不一定正确,但还是值得一说的。中国的地理环境和美国洛基山以东的地区环境非常像。美国的气候经常变换,就像马乔里·弗莱明说乘法口诀的话一样:“令人难以忍受。”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霍桑曾经说过:“新英格兰没有气候,有的只是各种各样的天气样本。”
把美国波士顿、纽约、芝加哥地区的气候和同一纬度的中国地区对比一下,就可以看到,中国和美国的气候大抵相同,也有严寒酷暑,北京所处的纬度,年内温差大概有100华氏,这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气温。
中国的气温变换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毫无规律,冷热的交替就像是个古老的社会体制一样平稳而有规律。中国的黄历结合了天、地、人变化的规律,并将三者的变化和谐地统一起来。我们并不知道在如此大的国土内,这种历书是否全都适用,但在我所知的所有地区内,节气的信息还是表述得十分准确的。“立春”是春天来了的标志,而炎炎夏日会在“立秋”终结。在西方国家,总是会不定期地降霜,给人们造成很大的危害,而且人们完全抓不到规律。为避免受到霜打的危害,中国将十二月二十三日定为“二十四节气”中的“霜降”。在霜降之前一直看不到霜的出现,而从这一天开始,大地就会被茫茫白霜所覆盖。经过我们长期的观察发现,黄历上所定的“霜降”时间,误差不超过三天。
在中国,一切都有规律可循。不只是无生命的死物,有生命的昆虫和动物也是如此。在“惊蛰”时,我们会发现,失踪了几个月的苍蝇又会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
人们说,讲英文的民族都非常不受约束,热爱自由,以至于无视法律。因为这些人血管中的血液是沸腾的。布莱克斯通曾经说过:“伟大的英国祖先认为,自由活动要在特定的时间才会被允许。”正因为这位伟大的祖先,人权学说和自由的观念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到实施和推广。
虽然说“人权”和“自由民主”的制度已经被世人所接受,但是在强调这些的时候,我们还应该服从公众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一点,中国人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