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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有责任心及遵纪守法(1)

2022-05-19 作者: (美)阿瑟·史密斯
  第29章 有责任心及遵纪守法(1)
  “有责任心”是中国人最显著的特点。关于中国社会“责任”的含义和意义,西方人是无法明白的。对于西方人来说,国家只是一大群人聚集起来的一个群体而已,而中国人则将国家分成了家庭、村落、宗族等等不同的结构。最大的单位是宗族,经常是一个村落或是几个村落的人都是一个姓氏,他们的族谱是一样的,属于同宗。这些宗族子弟迁徙到了一个地方,安家落户,渐渐发展成了大小不一的村落。

  有些村庄甚至有几百年的历史,经过了朝代的更迭,宗族依然在延续、发展。

  在“宗族系”的村落中,几乎每个成年男性都有着不低的辈分,也许是伯伯、叔叔,甚至有可能是爷爷辈的。因为传宗接代的思想,中国人普遍都早婚,而且中国的男人是可以纳妾的,这就导致了他们一辈子都在生孩子,而孩子间年龄的差距也很大。所以在中国,辈分很高的人年龄不一定很大,甚至有的小村中会有十一代同堂的情况出现,这是西方人无法想象的。在这样的村落中,亲属之间的辈分关系十分混乱,不问清对方名字中表明辈分的“字”,就根本没法分辨出辈分的高低。有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辈分足以让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家叫他爷爷。所以说,即使都是亲属,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已经非常淡薄。在这样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中,连堂兄弟或是表兄弟的关系都算是“远亲”。每个辈分相同的人都相互称作“兄弟”。

  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的外国人会问他们到底是不是“亲兄弟”,他们会回答:“是亲的堂兄弟!”我也试着问过这样的问题,对方很自然地回答:“没错,你可以当他们是亲兄弟。”

  上述所讲的例子都突出了中国社会的一个特质,这种特质就是“团结”。而中国人的责任心就是倚靠着团结而发展起来的。父亲要将孩子抚养成人,一生都要对其谆谆教诲。而中国还有一句老话叫作“父债子偿”。所以说,父子相互之间都有必须要负的责任;作为兄长,要保护弟弟,所以兄长对弟弟和妹妹也有责任关系;而作为家长,要为整个家庭负责,他的责任也最为重大。但这些责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随着情况的不同而发生改变。

  不管各个地区的风俗习惯有怎样的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每个地区的“族长”都拥有绝对的权利,“族长”的意见也是必须要参考的。在这方面,似乎用理论是说不通的。在一个家族式的大家庭中,也许会有人非常明事理,或者有人在本地非常有名,也许还有人中过科举。与之相比,也许“族长”只是一个窝在家里一辈子的糟老头,甚至连字都不识。但是一旦有什么事情需要解决,这些“优秀”的家庭成员必须要征求“族长”的意见。

  西方人主张的是“个性自由”。而在中国,年幼的孩子处处都在学习着自己家中长辈的做法,这些年长者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直接的。

  年幼的弟弟会被自己的哥哥呼来喝去,像是用人一样。弟弟想买一件棉衣,但哥哥觉得贵,不许他买。长此以往,弟弟就会产生一种期盼心理,期望自己能够成为哥哥,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我写书时偶然间看到了一篇报道,一个外国人想买一个中国人手中的古钱币,这些钱币因为比较稀少,所以价格不低,但是外国人却担心中国人不卖。

  在中国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一个人手里握着其他人想得到的东西,明明对自己不重要,但是看到对方迫切的心情,就会死死抓住不放。于是中间人建议外国人送一些国外的糖果和一些小礼品给卖家的叔叔,然后再由卖家的叔叔求情,这样就能顺利地买到了。

  有一个故事让我感到十分可笑,一个西方人在旅行的时候看到路边一个老人在低头哭泣,这个老人的长胡子和头发都已经白了,他觉得很不可思议,于是问老人为什么哭。老人说自己被爸爸用鞭子给打了。于是外国人问他:“你父亲在哪呢?”老人把手指向了前方。外国人顺着老人指的方向走了一会,又遇到了一个白胡子老人。外国人问:“那个人是你的儿子?”老人回答:“没错。”外国人又问:“你为什么拿鞭子打他?”老人的回答让外国人大跌眼镜:“谁让他对他爷爷无礼的!如果他下次不改,我还打他!”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中国,我想就不会有人觉得可笑了吧!
  中国有一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邻居之间的责任是仅次于家庭责任的存在。不管邻里之间是不是亲属,都不会对这种责任发生影响,这个责任只是为了邻里之间而存在的。中国有句俗话叫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意思是不论是善良还是邪恶,都是会感染他人的。中国古代典故之一的“孟母三迁”中的孟母就是为了要找一个让她满意的邻居,选择良好的环境来教育儿子,三次进行搬迁。

  这一点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不同,盎格鲁—撒克逊人很可能在一座城市住了很久都不知道自己的左邻右舍叫什么名字,所以对他们来说,谁当邻居都无所谓。如果在中国的话,一个人犯了罪,邻居也会被牵连。

  这个罪名在英国的法律中叫作“包庇罪”,如果解释说你并不知道罪犯的犯罪动机,根本不会有人理会,中国人的理论是,你是他的邻居,就一定知道。

  中国法律对杀死双亲的罪犯惩罚是非常严重的,在前面的章节谈及孝心的时候有提过,一般只有疯子才可能犯这样的案子。犯案的人如果不自杀,等待他的就是最严酷的刑罚“凌迟”。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中国人的负责观念是很强的。前几年《京报》曾报道过一篇某省巡抚的结案报告,他处理了一件杀亲案件,除了对犯人的惩罚外,还推倒了罪犯左邻右舍的房屋,因为他们没有以身作则才让罪犯误入歧途。对于中国人来说,这种处理方法十分合乎情理。在一些地方,人若是犯了罪,除了对犯人自身的惩罚外,还要拆一段城墙以作示警。

  或是改变一下城墙的样子,比如把城门换个样式,或者说封死,又或者把城墙上的装饰做一些修改。要是一座城市总是发生犯罪,就会把整个城市都摧毁,然后建立新的城市。不过这也只是听说而已,并没有真正看到过这样的事。

  村落中的保长是继邻居之后,又要承担很多责任的人。他们管的事情杂乱而繁多,有时不止是一个村庄的事情需要他们来管理。他们是地方官和老百姓沟通的桥梁,所以要负很多责任。

  知县是比保长更高一级的官员,在老百姓心中,本地的知县就是他们的天,是全中国最重要的官员。知县在百姓面前耀武扬威,一碰到比他们大的官员立刻就会萎缩成胆小的老鼠。虽然知县的官不大,可他们处理的事情非常多。作为知县,他们最起码要履行六种职责,他们要负责民事审判,要负责行政司法,要负责收税,还要负责司库和验尸。一个小知县根本没有能力去处理如此繁多的事务,因为职权的不合理分配,使得官员们身体和心理都十分疲惫。于是这群官员请了很多幕僚和随从,而自己则专心地捞起了“油水”。也有的官员会很负责地处理这些事情,但事务实在太繁杂了,很容易就会犯错,犯的错又要自己来承担。许多中国官员都认为,自己应该掌握辖区内所有的事情,这样才能防止很多诸如犯罪、灾难之类的事情。知县也是一样,于是他们将十户人家设为一甲,每户人家都在自家的牌子上登记,将家庭成员的数量和户主的姓名标好,然后分门别类。这种制度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分户区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妙,非常便于管理。

  比如,某甲区出现了可疑人物,由该区民众报告甲长,然后甲长将信息交给保长报告给知县,知县就可以迅速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如果是某甲区的住户犯了罪,很容易就会被发觉,民风就会渐渐变得好起来。

  上述所讲的措施只在人口没有大幅流动的地区比较管用。虽然中国是一个人口固定的国家,但这种制度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假设性。有些时候,在某个地方突然每家都挂出了门牌,从这一举动可以猜到,知县可能刚刚将这些规定通知下来。还有些地方只在冬天的时候才将门牌挂出来,因为坏人经常在寒冬季节出现。但是据我了解,如今这种措施变成了一种形式,已经没有当初的作用了。可能连续走几千里路,沿途的人家也没有几个会挂着门牌的。

  中国的保甲制度最初的目的是人口普查。如果门牌上的数字能够一直保持最新的消息,标出该家庭成员的具体人数,而每个保长都有一份自己区域内人员的具体名单的话,只要县官简单准确地计算一下数字,就可以清楚地算清这个国家的人数。但实际上,这些事情都没有被准确无误地落实。每家每户也没有挂门牌,保长也没有那样一份名单。县官进行普查人口的时候,还是一大群保长将大概的数字上报给他,然后县官也马马虎虎地计算一下上报给上级政府。这种费力而又没有油水的事情,本身对县官就没有什么吸引力。所以中国究竟有多少人口,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就算在西方国家,人口普查与税收也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在中国,这样只能让百姓们更加怀疑政府的动机。只有各地都配合这种“保甲制度”,才能准确地算出人口的数量。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地方官若是犯些过失,也许会安然无恙,也有可能惹出大乱子。

  只要花些钱财,再找几个影响力大的朋友求求情,他就可以平安无事。

  就算是因此丢了官,他也会把责任推到事情本身上去。这类情况是非常常见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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