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孝心(2)
2022-05-19 作者: (美)阿瑟·史密斯
第23章 孝心(2)
在中国,溺爱自己的妻子和儿女是一种不孝的表现。《孝经》甚至将它和赌博划分在一个行列中。《二十四孝》中曾有一个“为母埋儿”的故事,故事大致是说,汉代有一户人家非常的穷,家中的粮食不够这一家人生活的,于是这家的主人和自己的妻子说:“我们太穷了,粮食根本不够,把孩子埋掉,就能省出一些吃的给母亲吃了。没有了孩子,我们还可以再生。母亲若是饿死了,就再也没有母亲了。”他的妻子没敢反对,结果挖坑的时候,挖出了一坛金子,金坛上刻着“天赐孝子”四个字。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若是当时没有挖出这坛金子,这个三岁的孩子就要被活埋在地下。我们西方人不会做出这样的事,但对于中国人来说,“孝”是第一位的。对妻儿的感情不能超过对母亲的感情,不能因为妻儿而拖累母亲的生命。所以在中国人眼里,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中国人之中还流传着这样的迷信:父母如果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吃下自己儿女的肉就有痊愈的可能。要在父母不知情的时候将肉做好,然后让父母吃下。虽然不会百分百地治好顽疾,但总有一线希望,《京报》中就出现过类似的报道。我认识的一个年轻中国人就曾经做过这样的事情,为了治好父母的病,他在自己腿上割下了一块肉。每次提到腿上的伤疤时,他都像一个老兵一样感到骄傲。虽然这在中国并不是什么常见的事情,但也绝对不少见。
孟子曾经提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理论是中国人关于“孝”最重要的理论之一。中国人非常重视传宗接代、继承香火这件事情,因为只有留后,才能有人拜祭祖先,才能对得起列祖列宗。所以比起西方,中国男孩结婚非常早,有的人三十多岁已经做爷爷了。
我的一位朋友在临死之前忏悔自己有两不孝:第一件事是没法为母亲亲手养老送终,第二件事是还没给十岁的儿子讨老婆。我想大多数中国人面对这样的事情时,都会有同样的感叹吧!
中国的男人有七种理由可以休掉自己的结发妻子,其中最没有回旋余地的就是妻子不生男孩。因为中国人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了一夫多妻制度的产生,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家庭内部的勾心斗角及各种家庭悲剧,也正是因为中国人重男轻女的观念,导致了大量的溺婴事件的发生。这种溺婴事件,南方出现的次数较多。有很多北方人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没有人会谈这类的事。中国男人的私生子数量也有很多,而这些私生子经常长不大就被杀死了。虽然很少有证据证明杀害女婴这件事,但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既然有为母埋儿这样的事件发生,那溺死女婴的事件也极有可能是真实的。
关于“守孝三年”这个观念前文已经解释过了,其实现在这种行为已经被缩短到了二十七个月。孔子其中的一个弟子认为,守孝一年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守孝三年。孔子说,君子在守孝的时候,三年都不会有快乐的情绪。如果你认为父母新亡一年后就能感到安心快乐的话,那你就那样做吧。虽然孔子这样说,但孔子却明确地表示这种做法“不仁”。
有很多人拆房卖地筹钱为父母举办葬礼,在中国,这是很常见的事。其实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但中国人却不明白。只要这样做符合中国人所谓的“礼”,也符合中国人的性格,中国人就会不假思索地去做。
古伯察传教士的经历中有一个证明中国人重视“礼”和“孝”的例子非常好,十分准确。当时,古伯察传教士刚刚来到中国不到一年,住在南方,有一天,他想找人往北京带封信,于是想到了他雇佣的教书先生。这个教书先生是北京人,已经四年没有回家了,他的母亲也不知道儿子在哪里谋生。在信使就要离开的时候,这个教书先生叫来他的一个学生说:“来,替我写封信给我母亲,信使就要走了。”这件事情让古伯察感到十分惊奇,于是他问那个代写书信的小孩子是否认得先生的母亲,结果这个小孩子根本不知道先生的母亲是谁。于是古伯察问这位先生:“这个小孩子都不知道你的母亲是谁,怎么写信?”
结果这位先生淡然地说:“他学写作文已经一年多了,已经懂得很多修辞,难道连写封信都不会么?”不一会儿孩子就把信写好封口了。而这位先生只是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而已。这封信无论寄给中国的哪个母亲,那个收到信的母亲都会非常开心的。
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孩子对父母的孝敬程度都不一样。当然,非常孝顺的和极不孝顺的这两个极端也比比皆是。偶尔也会出现杀死自己父母的疯子,但是对他们的刑罚与普通杀人犯没什么两样。一个人如果太穷了,也有可能虐待自己的父母。儿子甘愿替父亲顶罪的情况也有。这充分说明了“孝”在中国的力量。
在基督教盛行的西方国家,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十分淡薄,中国的孝行对于刚刚脱离家庭的西方人十分有吸引力。对盎格鲁—撒克逊人来说,尊敬长者就是一种特别好的品质。西方家庭的孩子长大后就意味着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做什么,都没有人去管。而西方家庭的这种做法在中国人眼里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只有动物才这样无拘无束。如果站在中国人的角度去想,西方人的很多行为都需要改正,就像是生活在玻璃建造的房子当中,无论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才行,即使是一块小石子也不能乱扔。研究中国人的“孝”就不能只看到这种性格的优点,当中的缺点也一定要指出来,这样才能更加透彻地了解这种性格。
中国人关于“孝”的观念存在着五种错误。这其中又有三种错误是积极性错误,两种是消极性错误。中国与“孝”相关的古籍中,只讲了孩子对父母应该有怎样的责任,履行怎样的义务,而父母对孩子有什么义务呢?书中一个字没有提过。中国人认为这种事情没有提的必要,而在西方国家,父母对孩子应负的责任是不得不提的。保罗传教士蒙神的指引,在歌罗西的教会中提出了理想家庭应具备的四大支柱:“身为丈夫,要疼爱自己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身为妻子,应顺从自己的丈夫,就像顺从主人一样;身为儿女,要听从父母的话,这样才能蒙主喜爱;身为父母,不可惹儿女的气。”孔子在谈及道德时,那种世俗的言论与这种具有深刻意义的准则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中国人的理论和观念,都有着深厚的重男轻女色彩。多年以来,一直以男人为核心,而女人始终是附庸,中国的女孩在男人面前始终抬不起头,她们始终被遗弃的存在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对人性的摧残。
中国人觉得,与男人相比,女人的地位是低下的。关于夫妻间相互的责任,孔子只字不提。基督教主张男人应该离开父母陪在妻子身边,而儒家却要妻子随着自己的丈夫守着男人的父母。若是男人的父母与妻子发生矛盾,作为低贱的妻子必须要认错、屈从。中国的这种家长制度将人的一些善良的天性压抑至极端,相对应的,也肆无忌惮地发展了人的另一些天性。最后年轻人的思想被压抑、封闭,而老年人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这种囚禁人类思想、压抑人性的制度,严重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的孝道告诉人们,“孝”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要传宗接代,这就引出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它造成了中国人口的严重泛滥,贫困的人越来越多。这些遵守孝道的人,不管家庭生活条件多么恶劣,都要生养孩子,而且还不止一个。其次,这种“孝道”成了中国一夫多妻制最大的借口。我们完全可以想到中国达官贵人家中妻妾成群的样子。中华民族的信仰主要体现在先祖崇拜上,我们可以将这种祖先崇拜看作一个铐在中华民族精神上的枷锁。晏马太博士曾在他的文章中说:“中国有几亿人口,这些活着的人都被他们早已经成为枯骨的祖先禁锢着思想。古代人的观念像绳索一样捆住了现代人的手脚。”对于中国人来说,“先祖崇拜”成了那些古代迂腐观念的保护伞。如果不能打破这种迂腐的保守观念,中国人就始终不能进步,更无法适应世纪末最后二十五年的环境。如果中国人仍然沉迷于对过去陈旧观念的崇拜中,那么,他们将无法进步,中国也无法发展。
西方人认为,中国人过分的自爱和恐惧心理逐渐演变成了今天的孝心。正因为这两种情绪不断影响着他们的内心,才使他们如此尊崇孝道。就像孔子说的:“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人们对鬼神之所以又崇拜又恐惧,是因为他们有能力行恶。忤逆了神的思想,神就会发怒,就会毁灭,所以人们尊崇神的意见。同样的道理,中国人之所以如此尊崇孝道,是因为他们明白,他们也有老去的一天,所以中国人有很多这类的俗语,譬如“种树遮荫,养儿防老”“尿床的孩子上坟的纸”。对于中国人来说,儿女生下来就欠着父母,所以要穷极一生来还父母的养育债。而当他们成了父母,也要求自己的子女这样做。
久而久之,这种孝行被传承了下来。
中国人所谓的孝道,和西方人所说的“上帝的指示”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人也不清楚上帝究竟存不存在。孝道说白了,就是“先祖崇拜”的一种趋于完美的表现形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对祖先的崇拜和无神论、多神论、不可知论是相同的。只不过“神灵”被替换成了“已故的先人”。中国人的爱和感恩之心,只是相对于自己的父母而已。
中国人不知道上帝是什么,究竟存在不存在,他们对此也没有兴趣知道。基督教和先祖崇拜在中国是无法共存的,二者只能存在其一。在它们漫长的争斗过程中,只有适者才能站稳脚跟,最终存活,得到长远地发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