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小说> 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 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

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

2025-03-12 作者: 木子心
  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

  几天后,上午。

  魔都。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宝剑峰又一次拨打曹胜的号码,又一次听到这样的提示音,眉头不由紧皱。

  这已经是他这几天第十几次拨打曹胜的电话,每次都听到这样的提示音。

  前几次听到这样的提示音,他只是有点郁闷,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正好在曹胜与别人通电话的时候拨打过去。

  但这样的提示音听得多了,他就不得不怀疑曹胜是不是把他拉黑了?
  “不至于吧?为什么啊?”

  他喃喃自语。

  ……

  徽州。

  6月份的徽州,天气已经颇为炎热。

  可喜的是,一场暴雨来袭。

  上午很闷热。

  中午的时候,开始起风,风越来越大,曹胜坐在别墅餐厅吃饭的时候,感觉满屋都是窗外刮进来的风在乱窜。

  风雨欲来风满楼。

  当时,他脑中就闪过这句话。

  果不其然,下午1点多的时候,一场倾盆暴雨砸向大地,很快就将空气中的闷热气息全部浇灭。

  三楼书房中,曹胜右手握着一只小巧的紫砂茶壶,静静地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狂风暴雨。

  长大后,他每次看见这样的狂风暴雨,都会勾起很多儿时的记忆。

  他记得那时候每当狂风暴雨的时候,村里总有人家屋顶的茅草被狂风吹上半空,那时候,他们村里有些人家屋顶盖的就是茅草。

  也记得有一次突然刮狂风的时候,大人们都在田里干活,家里只有老人孩子,狂风来临,村里灰尘、树叶等等都被狂风刮得满天飞,很多都刮进人家里,有一个小伙伴反应很快,第一时间去关门关窗,曹胜记得那天风是从南边刮来的,但那个小伙伴先关的是北边的后门,然后,他家屋顶被大风掀飞了。

  还有……

  刮风刮断电线,落在水田里,雨后,有村民从那里经过,被电死。

  等等。

  那时候,他们那里很穷,狂风暴雨总是会带来危险。

  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自己的一次经历。

  那是他读初二那年。

  傍晚放学的时候,外面的大雨久久不停,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而学校离他家还有差不多十里路,再不动身回家,晚上就看不见回家的路了,他和其他校友一样,冒雨往家里赶。

  和一些校友不同的是——他当时有一辆自行车。

  大雨中,那差不多十里的泥巴路,都是车骑他。

  一路上,摔了好几次。

  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宛如一只成精的泥猴。

  妈妈都差点没认出他来。

  所以,成年后,他每次看见狂风暴雨,总会回忆起那些往事。

  而今天,他站在窗后,一只手握着紫砂茶壶,不时喝一口壶里的茶水,看着窗外的狂风暴雨,心里虽然也回忆起那些往事,但最让他心喜的是——他感觉到自己的心格外沉静,头脑也格外清醒。

  脑中关于《洪荒演义》的灵感,不断闪过。

  他知道写这本书的时机到了。

  如果这样的状态,都写不出满意的开头,那只能说明他实力不济,而不是状态的问题。

  又看了一会窗外的狂风暴雨,他转身来到电脑前。

  坐在电脑前,静静地等着。

  并没有急着动手。

  因为这场狂风暴雨,还伴随着电闪雷鸣,不时闪过天幕的闪电,不时响起的巨大雷鸣声,都在提醒他:这个时候打开电脑,电脑很可能会撑不住。

  等了四五十分钟,窗外的风雨明显变小了不少,电闪雷鸣也没了。

  曹胜这才打开电脑。

  打开《洪荒演义》的大纲,以及第一卷的细纲,盯着看了一会,就开始第n次尝试写这本书的开头第一章。

  是的。

  第一卷的细纲,他最近已经搞出来了。

  而且,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写第一章。

  但之前的多次尝试,写出来的都不能让他满意。

  而这次,他状态确实很好,眉头微凝,一口气写出三千多字,把第一章全部写了出来。

  第一章的剧情其实并不复杂,无非是一个现代社会的青年,穿越到洪荒世界。

  这样的开头,对曹胜来说,并不难写。

  只是因为他对《洪荒演义》这本书的期望很高,所以,对这本书的开头格外挑剔。

  总想写出更好的。

  什么样的开头才是更好的?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本就不是一个技巧派的写手,他判断一本书的质量如何,全凭自身的感觉。

  如果一定要说什么技巧。

  他个人的经验是第一章不要抛出这本书的背景设定,也不要出场三个以上的人物,以及,在第一章的末尾,一定要留下一个能勾起读者期待的悬念。

  其中,不要抛出这本书的背景设定,算是这个行业的一个常识,新人作者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老作者基本上都不会这么写。

  因为会让读者感到无聊,大部分读者一眼扫过这些设定,也记不住,不仅没什么好处,还会让很多读者弃书。

  不要出场三个以上的人物,也是考虑到读者的记忆力。

  第一章出场太多人物,读者是很难记住的。

  而且,一个章节里出场太多主要人物,大部分作者的笔力也刻画不好这么多角色。

  最后,在章节末尾留下悬念,目的自然是为了让读者有兴趣看第二章。

  否则,第一章都留不住读者的话,后面所有章节不管怎么写,都没什么意义了。

  对曹胜来说,这三点不用想,早已经形成本能。

  他随手写出的一个开头,都会注意这三点。

  而他想要的更好的开头,主要看的是文字的感觉。

  这是一种很难说清楚的感觉。

  同样剧情的开头,有人写出来让人觉得是小白文,白得厉害,人物形象不清晰、性格轻浮、剧情干巴巴的,毫无韵味可言。

  而有人写出来的同样剧情,却能让读者看得津津有味,如饮美酒,看完一章,不知不觉中就开始看第二章。

  这种感觉很难把握。

  但只要能写出这种感觉,一本剧情很简单的作品,也能让无数读者一直追读下去。

  电脑前。

  写完第一章的曹胜,回过头来审视这一章的内容。

  看完一遍,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这个开头,他还算满意。

  他不记得《佛本是道》的开头剧情了。

  所以,他写的《洪荒演义》开头和他重生后的其它书一样,也是原创的。   
  开篇,主角孤身坐在老家平房的窗边书桌旁,窗外是狂风暴雨,他却神色沉静地坐在书桌边翻阅一本古籍。

  在他翻阅手中古籍的时候,曹胜用短短几百字,简单交代了一下他的过去和现在。

  过去,他是这座小山村里出生,父母早亡的他,从小在爷爷、奶奶的抚养下长大。

  他爷爷以前是村里的老教师。

  他小时候,爷爷教他学文习武。

  但他小时候生性好动,对书本没什么兴趣,也坐不住,兴趣都在功夫上。

  十几年的勤学苦练,让他练出一身好功夫。

  他和其他年轻人一样,走出了小山村。

  来到大城市闯荡。

  做过多种工作,薪水始终微薄,更看不到出人头地的希望。

  这让生性好强的他,很不开心。

  总想找一个赚大钱的机会。

  结果,真被他找到了。

  他开始用自己的功夫赚钱。

  没用两年,就赚到了百万身家。

  人生算是达到了巅峰。

  却在巅峰时,遭遇仇家埋伏、报复。

  他凭自己的身手,侥幸保住了性命,但身上却留下了几道可怖的伤口,差一点就没救回来。

  而这次重伤,让他头脑冷静下来。

  他知道凭功夫赚钱,是不能长久的。

  也怕爷爷、奶奶白发人送黑发人,就退出江湖,回到老家这个小山村,陪伴抚养他长大的爷爷、奶奶。

  这次回来,他不再像少年时那样,日日练武。

  反而开始对爷爷的那些藏书感兴趣。

  每日做完农活后,剩下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翻阅这些书。

  其中,不乏纸张发黄的古籍。

  在这一章的末尾,正在看书的主角,被屋外的一声声惊呼吸引,抬头看向窗外。

  他看见窗外的风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这不是让他惊讶的地方。

  让他惊讶的是——雨后的天空变成了瘆人的血红色。

  这种颜色的天空,是他从未见过的。

  他惊讶起身,来到屋外。

  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已经先一步来到屋外,仰望血红色的天空。

  他听见爷爷、奶奶说,他们也都没见过这种颜色的天。

  还听见爷爷自语:“天现异象……异象……”

  ……

  这样的开头,乍一看没什么特别。

  曹胜也觉得没什么特别。

  但他却已经比较满意了。

  因为他看的不是剧情。

  而是这一章每一段文字所起的作用。

  比如:开篇,狂风暴雨中的小山村,窗外疾风骤雨、窗里的书桌旁,神色沉静翻阅古籍的男主角,能给读者一种外面狂风暴雨、男主角内心沉静、宠辱不惊的感觉。

  这种感觉,能让很多读者对这个男主角产生不错的第一印象。

  就像生活中,我们见到一个陌生人的第一眼,就可能厌恶或者欣赏。

  再比如:这一章中间,对男主角身份的介绍,篇幅虽然不长,但交代了男主角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以及目前喜欢看书,看了很多书。

  这能给读者一个印象——这是一个文武双全、性格已经褪去浮躁,回归沉稳的男主。

  而章节末尾的几百字,描写的天空异象,就是曹胜留给读者的悬念。

  简单说,这一章的剧情其实没有。

  笔墨主要用在塑造男主角的形象上,希望能给多数读者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末尾留下的悬念,不过是为了让读者有兴趣看后续内容。

  仅此而已。

  将这一章的内容反复审视几遍,顺手润色修改了一下,曹胜就开始酝酿第二章的剧情。

  虽然第一卷的细纲已经有了。

  但他这份细纲写得比较赶,所以,不是很细。

  没有具体到每一个章节的剧情。

  在他心里,第一章是塑造、刻画男主角的形象,以及留下悬念。

  第二章就要用新奇的剧情来吸引读者。

  什么样的剧情称得上新奇?

  他的打算很简单:第二章末尾时,让男主角进入洪荒世界。

  所以,第二章末尾之前的剧情,应该是交代男主角是怎么进入洪荒世界的。

  这段剧情,不难写。

  难点在于怎么取舍剧情,怎么将这段剧情压缩在两千字左右的篇幅写出来,并且还要写好。

  没错!于曹胜而言,这样的剧情他是需要压缩着写的。

  因为一不小心,这段剧情,他就可能写出好几章、上万字的篇幅。

  但那样一来,剧情节奏就拖沓了。

  他希望男主角能尽快进入洪荒世界,让读者迅速被洪荒世界的新奇所吸引。

  他没有忘记这本书是要用“董天宝”这个马甲号发表的。

  如果是用中原一点灰这个笔名发表。

  这段剧情他写得拖沓一点,不会有什么问题,读者们会有足够的耐心看下去。

  但董天宝这个马甲号发表的话,这本书的剧情节奏就绝不能慢。

  慢了,这本书前期的成绩就肯定会不理想。

  因为读者们不会对一个新作者号有多少耐心。

  很容易就因为前几章拖沓的剧情节奏,而弃书。

  ……

  第二天下午。

  曹胜打开电脑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审视昨天写的那两章《洪荒演义》。

  他想看看,经过一晚的休息之后,自己重新看这两章内容,是否还能感到满意?

  (本章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