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猫腻:猫系列第三部·前传》(23)
2022-12-16 作者: 燕书瞳
露天电影院
(壹)
一九八零年春末夏初的时节,沈暮风与秦秀珠相遇了,两人相遇的地点是在高庙村口的那棵盘根错节、华盖遮天的巨大榕树下。
那一年,沈暮风已经年满二十岁,而秦秀珠正值妙龄十八。据说,秦秀珠是广博县近邻镇上最漂亮的姑娘,也是这方圆百里最漂亮的姑娘,比她的姐姐秦秀珍漂亮数十倍。当时,秦秀珠刚从近邻镇中学高中毕业。那天,因听闻高庙村放映电影,是一部爱情片,片名为《庐山恋》,由于此部影片开创了中国内陆电影吻戏之先河,从而引来观众们趋之若鹜,更因热烈追捧,成为一时话题。早前,秦秀珠因错过了镇上的放映,便拉着姐姐赶来高庙村观看。
影片于晚上八点准时开映,姐妹俩在家里吃过晚饭后,便兴冲冲地赶往高庙村。眼见天色黑尽,时间来不及了,远远地,可听闻从高庙村敞院坝传来的电影声响,秦秀珠拉着姐姐加紧步伐赶路。那片敞院坝相当于是村子里的小广场,农忙粮食丰收的时节,被村民们当作晒谷场,倘若有电影放映,自然就被当成了露天电影院。
姐妹俩跑得气喘吁吁,刚刚走到村口的那棵大榕树下,没想到从天降落下了一个人,正好将秦秀珠撞了个满怀,把姐妹俩吓得魂飞魄散,以为是遇到了山匪路霸。
这个从树上跌落、满头枝叶、形似野人的男子正是沈暮风,手上攥着一大把榕树板根,赶紧向姐妹两人连连道歉,并解释由于母亲患气虚头痛,头疼得厉害,便掐些板根,熬制成药汤,可缓解母亲的病痛。
“你是医生?”眼见对方拍打干净了身上的树叶,露出了一副浓眉大眼,仪表堂堂的面容,秦秀珠对面前的男子顿觉既好奇又好笑,但更多的则是心意满满。
“算是吧!”沈暮风谦逊地回答:“我自打小师从于父亲,也算是学到了一些皮毛。”
与此同时,露天电影院的方向砸来了更加热闹的大笑声,整个敞院坝传来了男女老少闹哄哄的嬉笑声。
“哎呀!电影开始了。”这次换作是姐姐秦秀珍拉着妹妹拼命地往敞院坝的方位赶去。
眼见姐妹俩远去的背影,沈暮风挪步时,脚下“咔嗒”一响,胶鞋底子一硌,低头因见是一枚铜制的纽扣,便拣了起来。很显然,这是秦秀珠衣服上的物件。沈暮风正想招呼姐妹俩,却已不见了对方的身影。
果然,电影已经开映了。坝子的一头扯着块灰白的幕布,幕布上滩开了一片乌黑的油迹,把女主角张瑜的脸抹得污脏。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那油迹似乎有脚,追着张瑜满屏跑,似乎有意要跟女主角过不去。但即便如此,大家仍旧看得津津有味,啧啧称赞女主角真漂亮,果然跟农村的姑娘不一样,更何况,那还是一位被编剧设置成为侨居美国的大美女,浑身上下都装扮着时髦的服饰,居然还露出了一双漂亮的大白腿。
因而,整个露天电影院现场,除了男女主角的对话,贩卖零食的吆喝声,以及孩子的打闹声,就是村人们的无限赞叹:
“这女娃子穿得好时髦啊!”
“哎呀!还露出了大白腿,让人看了好害羞!”
“她穿的那叫撒子裤?”
“那叫喇叭裤!”
“原来,眼镜可以楞个戴在头上啊!”
“这男娃子长得好俊呦!”
“没有我们沈医生俊!”
“男女主角撒子时候亲嘴呦?”
“你就知道亲嘴!”
“就是!回去,跟你婆娘裹着被窝啃个够!”
……现场哄堂大笑,传来热热闹闹的烟火气,由于每个人的需求不同,男人看美女,女人看服装,也有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则是望穿秋水地期盼着吻戏的到来……
由于前面的位子已经坐满,姐妹俩只能坐在最后一排,倒也省去了不必要的引人注目。
敞院坝的外围,飘来了炒瓜子、红苕干与酸梅汤的甜腻香味,都是农家的自制零食。周围是孩子们追逐嬉闹的身影,就算看不懂故事情节,小伙伴们能借此相聚,一起玩游戏也是好的。
终于,等到了大家皆已期盼良久的影片最高潮——男女主角的吻戏部分,整个露天电影院仿佛一锅热水中的田鸡,被底朝天一般沸腾了起来。由此想想,那个时代的人们也真是怪可怜的,为了等待一场吻戏激动得浑身筛糠,而这则是在现如今的影视剧中最基本的恋爱噱头。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沈暮风和秦秀珠的爱情才显得这般弥足珍贵,流淌着平静如水一般伤感且动人的温暖气韵。
“是你吵着要来看电影,却又心不在蔫。”姐姐秦秀珍对妹妹在面对银幕上的男女主角这场激动人心的吻戏无动于衷时而感到有些奇怪。
“我这手臂疼嘛!也不知道是不是伤到了骨头?”秦秀珠一边说着,一边撩起了衣袖,这才发现袖口上那枚铜制的纽扣不见了,心头先是“咯噔”一急,随而竟是窃喜了起来,说不定还会有跟那个小郎中再次见面的机会。
“看来,你被那个男的撞得不轻啊!正好——”姐姐笑容道:“让他帮你看看,我倒是要瞧瞧,他声称自己是个医生,是不是在骗人。”
“那怎么好意思?”秦秀珠却是体贴万分地回答:“他肯定正在家里熬制汤药,照顾生病在床的母亲。”
“把我的妹妹给撞伤了,他总要负责到底呀!”秦秀珍开玩笑道:“正好,我们可以看看未来的亲家母长啥样,是不是一个凶神恶煞的老太太。”秦秀珍因比妹妹大八岁,而且结婚也已经满四年,这亲家母自是针对妹妹说的。
对方的玩笑话将秦秀珠羞得满面通红:“姐姐,你在胡乱说什么呢?”
“是我胡乱说吗?”秦秀珍吃吃笑道:“我一眼就瞧出你对那个小郎中有意思。”
秦秀珠打了一下姐姐:“不许你胡说!”
“那好!”秦秀珍为逗妹妹,故意绷住笑容,板正着面色道:“那我就不自讨苦吃,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说他对你有什么感觉。”
“啊!”秦秀珠没想到不过短短数秒,姐姐就已看穿了对方的心思,连忙追问:“姐姐,快说,你快说嘛!你到底看出了什么?”
“哈哈!”秦秀珍见妹妹掉入进了自己的圈套,开心地大笑:“还说对人家没意思?!”
秦秀珠将脸色一唬,不开心道:“不愿意说就算了!”
想来,这就是秦秀珠对沈暮风的一见钟情吧!
回到家中,眼见母亲已经睡着,沈暮风用药罐先是将榕树的板根研磨成粉,并伴以苍耳子、党参、北芪、地桃花,一起倒入进熬药的小砂锅,加满小半锅清水,便坐放在炉灶上,先是用武火煮沸,再熄至文火煎煮。
由于药物需要熬制一小时左右,沈暮风便走出了自家的院落,手里拿捻着那枚铜制的袖口,赶来到了露天电影院,是为寻找扣子的主人。
人群中的沈暮风实在是轮廓分明、仪表出众、相貌堂堂、玉树临风,不时有村里的姑嫂大婶走过去搭讪,是想把自家的姑娘娶配给这个帅气的郎中。
“咦?那不正是那个小郎中吗?”姐姐最先发现了人群中正在张望着的沈暮风:“还说什么要照顾病痛在床的家母,却是跑来看电影了?!”
秦秀珠则是一眼瞥见沈暮风手中那枚铜扣的反光,便下意识地摸了摸那只丢失衣扣的袖端,露出一脸娇羞的笑容:果然,对方是为找她才会觅来此处。
“哎呀!”秦秀珠连忙夸张地捂住被撞疼了的右手肘,发出疼痛的呻吟:“我这手臂好疼!该不是真伤到了骨头?”
“正好——”姐姐拉着妹妹朝往人群外围走去:“就让那个小郎中给你看看,是否有伤到了什么筋骨,我倒要瞧瞧他的医术到底如何?”
两人正走过去时,胡招妹拿着一只苹果,就像是专程跑来插队,大献殷勤道:“沈暮风,这个给你。”
“我不要!”看得出来,沈暮风对面前的这个女人全无任何的好感。
“我说沈家大兄弟,你怎么总是躲着我呀?”胡招妹将脑袋往对方的身上死腻:“像我这样貌美如花的姑娘,追我的人从高庙村一路排到了广博县政府,你可要抓紧了。不然,过了这个村,可就没那个店了!”
这龅牙妇二十五岁,还没把自己嫁出去,在那个年代,又是在农村,已经是一个老姑娘了。不过到底还算年轻,除了牙齿微龅,至少还有身条,不像十多年后,生了三个儿女,因夭折了两个,只剩下一独子,相貌算是彻底被岁月给弄残废了。也亏得她能有如此强大的自信心,居然大言不惭地自诩为“貌美如花”。
“对不起!”沈暮风逃过对方的以身相许,保持距离道:“最近家母生病,实在没心思考虑这些。”
秦秀珍眼见此情此景,嘴角微微一笑,由于觉得有门,便拉着妹妹加快步伐,生怕被人抢夺了先机。
“沈医生——”秦秀珍故意与胡招妹作对,有心为其解围,便远远地高声招呼着沈暮风道:“你看——你把我妹妹的手臂给撞伤了,是不是该负责给治好啊?!”
因秦秀珠将袖子高高地挽起,露出红肿的手臂,弄得沈暮风有些不太好意思,连忙将手中的铜扣揣进了裤袋:“既然是我的过错,该由我负责治好!”
“那好!这里光线暗淡,人声嘈杂,不如我们到沈医生家中坐坐,也可以把我妹妹的伤势看仔细了,可千万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秦秀珠没有料到姐姐居然如此大胆,初次见面,一张口就要去对方的家中登门造访,名义上是看病,其实是有查探对方家世之意,便暗地里偷偷掐了姐姐一把。
“也好!”沈暮风点了点头:“我那灶台上的汤药也该煎好了。不过,家居陋室,还望两位姑娘不要嫌弃。”
姐姐秦秀珍主持大局道:“我们是去看病,又不是去住旅馆,不会嫌弃的。”
就这样,秦家姐妹和沈暮风不过刚刚一面之缘,却是有幸前往这个潜在的妹夫的家中。胡招妹嫉妒地望了一眼秦秀珠,很明显瞧出秦秀珍是在为妹妹与沈暮风牵线搭桥,不免气恼得手劲一重,手中的苹果滑落在地,被摔成了两瓣。
来到沈家,为了提供妹妹和沈暮风单独相处的机会,秦秀珍主动承担去厨房煎药倒药的工作;门厅内,沈暮风正在给秦秀珠查看手臂上的那块红肿。
“还好,没有伤到筋骨。”沈暮风从背墙的一组老式柜子里拿出了一盒药膏:“这是我自制的膏药,专治跌打损伤,保管今天晚上你抹了,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好。”
秦秀珠接过那盒药膏,拧开盒盖闻了闻,药膏散发出一股淡淡好闻的清凉味道,便开玩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抹了,明天就一定能好?”
“因为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临床证明啊!”沈暮风拍着胸口保证:“我经常上山采药,摔伤碰伤那可是家常便饭,涂抹了这药膏,第二天就好了。”
“哈哈!”秦秀珠开心道:“那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好好地涂抹在患处,以检验你的证明到底有没有效果,是不是在夸大其词。”
“风子,是谁在外面,来客人了吗?”突然,从里屋传来了一个略显苍老的女性声音。
“啊!”沈暮风一脸略显尴尬的神情,不知该如何回答母亲的问询。
这时,姐姐秦秀珍从厨房内走出,手里端着碗煎制好的汤药,交给沈暮风道:“这药已经熬好了,赶紧拿去给你母亲服下吧!”
“谢谢!”沈暮风接过了那只盛满了汤药的瓷碗。
“秀珠,”姐姐秦秀珍招呼妹妹站起身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沈暮风则是一脸担忧的神情:“都这么晚了,你们姐妹俩走山里的夜路,恐怕不太安全。”
“没关系!”秦秀珠一副玩笑的开朗:“我们姐妹俩经常结伴走夜路。”
“那我送你们到院门口。”沈暮风将那只药碗放在了门厅的八仙桌上,护送姐妹俩来到了院门外,表情还是有些不肯放心道:“你们住哪儿?”
“怎么?”姐姐秦秀珍故意挑衅:“你是在打听——我们姐妹俩的底细?”
“啊!不是!不是!”沈暮风慌忙摆手回答:“我母亲生病了,需要有人照料,要不然,我应该安全地把你们护送回家。”
秦家姐妹俩被沈暮风这般惊慌失措的神态给彻底逗笑了。
“姐姐,你就别逗人家开心了。”
“放心!”姐姐秦秀珍一脸大姐大的风范:“有我陪在妹妹的身边,我妹妹不会有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暮风发觉越解释越心慌,将自己陷入被动的玩笑里,脸色蓦地通红到了脖根。
“我姐姐是在逗你玩呢!”秦秀珠为沈暮风的憨厚老实愈加心动,更是为姐姐的风趣幽默感到满心开怀,姐姐肯愿意开一个人的玩笑,就说明对这个人的印象不错,不然以其姐姐的心性,倘若没兴趣跟你说话,多半连理都不会搭理。
姐姐秦秀珍多走了两步,是为给妹妹与沈暮风提供告别的机会,她实在是太了解妹妹的那颗少女心了。这也难怪,姐妹俩自打小感情就好。姐姐表面看似老爱开妹妹的玩笑,却是一门心思照顾妹妹,希望妹妹能够永远幸福,永远开心。
“这个,是你的吧?”沈暮风从裤袋里掏出那枚铜制的纽扣,递给了秦秀珠。
妹妹接了过来,扣子上润泽着对方的体温,令秦秀珠感觉到脸红心跳。她赶忙转身,快步逃跑般,却是走了三四米,回身微笑道:“下次,镇上放电影,你能来吗?”这样,秦秀珠也算是间接向沈暮风表明:她们姐妹俩的家就住在近邻镇。
由于,拉出视觉上的最佳距离,再加之夜色晕染的效果,在沈暮风的眼中,秦秀珠明眸皓齿,荡漾着满面春光,仿佛一株夜风中的百合。
“如果你想让我去——”
“那就说定了!”
当即,秦秀珠满心欢喜,不再有任何犹豫,而是快步追赶上了姐姐,姐妹两人手牵着手离开。
走过高庙村口的那棵大榕树,秦秀珠显得有些沉不住气了:“我就说嘛!他没有撒谎,家中的母亲的确生病了吧?”
“我就说嘛!”秦秀珍却是学着妹妹的口吻道:“你对这个小郎中的确有意思吧?!”
“姐姐!”秦秀珠气恼地去抓姐姐,被秦秀珍轻巧地躲开了,因为实在是太过了解妹妹的秉性及对方那颗少女心。
于是,姐妹俩追追笑笑地一路平安跑回到了近邻镇。
(贰)
从那以后,沈暮风和秦秀珠便以电影为媒开始约会,约会的地点不是在女方的近邻镇,就是在男方的高庙村。
两人首次的正式约会是一个月后,于近邻镇人民政府门前的广场上,所放映的影片依旧是那部《庐山恋》。在那个年代,由于电影数目有限,加之娱乐生活贫瘠,一部影片反复放映,竟可演映长达数年之久。
这次,秦秀珠总算是完整地欣赏了男女主角之间轰动当年的那场吻戏:树林内,女主角蜻蜓点水般飞快地在男主角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那时候的电影故事情节还是太简单,太过单薄,记录下了那个时代的岁月烙印,却也单纯如沈暮风与秦秀珠的爱情往事。然而,现场的人们则是发出鼓掌声、口哨声、喝彩声……分明是比自己被亲吻了脸颊还感到激动。
虽然电影还没有放映完毕,两人就被赶来的姐姐告知:她们的父亲突发急病。沈暮风自告奋勇,跟随姐妹俩来到了秦家,也算是顺带拜访了未来的岳父和岳母。没想到,两人首次正式约会,沈暮风便以这样的方式探访了女方的娘家。
据说清朝年间,老秦家出过一个秀才,因而也算是小有书香,比起镇子上的其他人家多了些知书达理,而秦家父亲就在镇小学教授语文。
沈暮风先是查看了准岳父的症状,随后向其家人了解过晚饭的菜单,说是饭后大家都吃了两块井水冰镇的西瓜,这不过才半个小时,姐妹俩的父亲就开始出现了上吐下泻等一系列症状。由此,沈暮风诊断准岳父多半是因胃寒所引起的腹泻,便让秦秀珠拿来一克胡椒碾磨成粉,并伴以温热的红糖水给老父亲服下。
很快,准岳父的胃寒症状便得到了缓解,全家人对沈暮风表达了感谢之意。看得出来,准岳母对这个未来的女婿甚是满意。
“真不好意思!”秦秀珠将沈暮风送出了院子:“原本,邀请你来看电影,却不想家父突发急病,把你耽搁了这么久。”
“没关系!治病救人,本来就是我的本分嘛!”当即,沈暮风开启了职业医生的模式:“根据你父亲的脉象,应该是脾虚引起的胃寒。一会儿,我给你开个家常的方子,以缓解你父亲的症状。”
因对方这副认真的表情,自是把秦秀珠给惹笑了。眼见沈暮风的神色有些错愕,秦秀珠连忙解释道:“啊!对不起!我是因为想起——刚才,你给家父看病时的样子还挺帅;之前,我姐姐还不肯相信你是一名医生。”
沈暮风愈加一副惊愕的神状:“为什么?”
“因为——”秦秀珠转动着她那双灵秀的眼睛淘气道:“我是她唯一的妹妹呀!”
这句话算是间接肯定了沈暮风在其姐姐秦秀珍心目中的分量,因为有心把他当作是准妹夫来看待,所以对待妹夫的人选难免出于谨慎。
由于附带透露了自己的心绪,秦秀珠显得面色娇红害羞,很不好意思地加快了步速。因而沈暮风也算是彻底弄明白了这一家人的内在心思,完全没想到自己竟能获取镇上这个最漂亮姑娘的芳心。
夜间,阵阵微风吹拂在了脸上,惬意涤荡着两人的心绪,通过这次约会,将彼此之间更加心有灵犀地缠绕在了一起。
“对了!”沈暮风关心道:“你手臂上的伤好了吗?”
“都已经好了。”秦秀珠撩起衬衫的衣袖给对方看:“就像你说的,头天晚上擦过那盒你自创的药膏,第二天一早就好了。”
“这就好!”
正说着话,一颗冰凉的水珠滴落到嘴边,沁没进唇齿间,原来是下雨了。随而,雨势便大了起来,镇子上的街道湿汪汪的一大片,正遇见观看电影散场了的人们,男女老少朝自家的方向快步赶去。
“下雨了!”秦秀珠对沈暮风道:“都已经这么晚了,山路不好走,不然,你就在我家住一晚吧?”
“不行!”沈暮风用力地摇头:“家母还需要我的照料。”
秦秀珠咬了咬嘴唇,沉吟道:“那你等我一下!”便朝自家的方向跑去。
“哎!你要干嘛?”
秦秀珠再次从家里走出,手上则是多了两把雨伞,将其中一把递给了沈暮风,便自顾自地撑起伞朝前走。
“咦?你这是要去哪儿?”沈暮风追了上去。
秦秀珠理所当然道:“送你回家呀!不然,你一个人走夜路,肯定很寂寞吧?”
“那怎么行?!”沈暮风侧身挡在秦秀珠的面前:“你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多危险啊!况且,下这么大的雨,山路不好走!”
“不是有你可以保护我吗?”秦秀珠一脸狡黠的笑容,眼睛闪烁出智慧的光芒,让人对这个女孩愈加心生倾慕之爱意:“况且,我也想亲眼看看你母亲的病有没有好转。怎么?你不希望我陪你?”
想来,就是在这一瞬间,秦家二女儿用她的天真与质朴彻底征服了面前的男子。于是,沈暮风满口答应了下来:“好!就由我来保证你的安全。”
尽管没有相互牵手,但沈暮风陪伴在身边,这令秦秀珠备感安心,甚至嗅到了一股浪漫且幸福的气息:他们如同影视剧里的男女主角,就算相伴夜行在黑黢黢的山路上,却至此展开了一幅缱绻的诗画。
两人各自撑着雨伞,伞外面是大雨滂沱,并不时将雨滴漂到了两人的脸上和身上,但伞内却是充满着温暖舒适的甜蜜气氛,而秦秀珠因为感觉心跳得实在厉害,便酝酿了一小会儿,这才开口道:“你喜欢女主角吗?”
“啊!什么?”当即,沈暮风恍然大悟:“你是说《庐山恋》里的女主角?”
“对啊!”秦秀珠点头:“我觉得她的眼睛好漂亮。”
沈暮风则是一脸的认真:“但我觉得她没你漂亮。”
“真的,假的?”虽然秦秀珠有些脸红,但内心却是分外雀跃。
沈暮风愈加认真地点头回应:“当然是真的!”
猛然间山里刮过一阵罡风,秦秀珠感觉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所牵引,连忙用另一只手帮忙拖拽住伞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她感觉手臂被风速使劲一扯,那把雨伞就像是一只脱了线的风筝,坠向路边的山崖。
“哎呀!我的伞!”
“小心!别追了!”秦秀珠正要向雨伞扑去,被沈暮风一把拦腰抱住。
幸亏沈暮风眼疾手快,将两人刹停在山崖口,就像是风雨飘摇中两株纠缠着的蔓藤,垂挂在悬崖边,双双皆惊出了一身冷汗。秦秀珠的心脏“扑嗵扑嗵”跳得厉害,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眼见明晃晃的雨水坠没进漆黑的崖底,竟看不到一点水色的亮光,不免有些后怕先前的鲁莽。
“来!我们一起打吧!”沈暮风将秦秀珠拉到了自己的雨伞下,瞬时方寸的伞下气氛显得有些暧昧,两人都不太好意思看向对方,生怕暴露出小鹿乱撞的心事。
尽管丢失了自己的那把花伞,但秦秀珠认为这是美事一桩,从而有理由与对方同打一伞,也更加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便悄悄地望向比自己高出了半个脑袋的沈暮风。不想,这个小郎中正目不斜视,生怕对身边的女孩有所冒犯,所以便刻意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这让秦秀珠既感欢喜又摇头:这家伙还真是个呆子!就如同《庐山恋》里男主角郭凯敏所扮演的那个“孔夫子”。
“你别站这么远,你看——”秦秀珠心疼道:“你大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
“没事!”沈暮风微笑地摇了摇头:“我是男的嘛!身强体壮,淋点雨不怕,倒是你,别淋感冒了。”
秦秀珠感觉心头一热,愈加中意面前的男子。随而,她想起了什么:“对了!我一直想问你,怎么没听你提起过你的父亲?”
沈暮风流露出伤感之态:“我是家中的独子,我父亲在我十二岁那年,因为上山采药,不幸跌落山崖,所以就——”
“啊!”秦秀珠一副致歉的神色:“对不起!真对不起!我没想到——”
“没事!”沈暮风安慰秦秀珠:“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和母亲已经习惯——彼此相依为命的日子。”
女人都是天生富有同情心的,更何况,是这么一个值得尊敬的男子。秦秀珠对面前的男人更加心生出爱怜之情:“你母亲一个人把你抚养长大,也真是不容易。”
“所以呀!”沈暮风流露出一脸暖心的笑容:“我要赶回去照顾她老人家。”
不知不觉,两人赶回到了高庙村。因为已经是后半夜,整个村庄沉入进甜美的梦乡之中,这里居然没有下雨。
走过村口的那棵巨大的榕树,沈暮风照常往回家的方向赶,秦秀珠却是定站在山坡上,指着山坳里一户人家的屋顶道:“咦?哪里冒烟了?难道这么晚,是有人在做饭吗?”
“那是梁家。”沈暮风顺着秦秀珠手指的方向,脸色木然一惊:“糟糕!那该不会是着火了吧?”
当即,秦秀珠的表情也是错愕万分,便跟随沈暮风朝村子里跑去。
很快,从梁家屋顶冒出的滚滚浓烟就像是一张鲸鱼大口吞没了整个夜空。梁大重身穿一条裤头,就带着妻子跑了出来,与此同时,屋子里传来孩子大喊救命的呜咽哭泣声,是十岁的梁家大女儿——梁小梅。起火点是从厨房的柴火堆里开始蔓延,由于孩子的房间靠近厨房,所以被灌入进呛鼻的浓烟。
“哎呀!小梅还在里面,你愣着干吗?快进去救她呀!”梁大重的婆娘催促丈夫赶紧进屋救自家的女儿。
那一年,梁大重三十多岁,也就是一愣头青,做事情毫无章法,也不快速思考一下可行性方案,抱着脑袋就要往浓烟滚滚的里屋跑,幸亏被赶来至此的沈暮风拦住:“梁大哥,你这样硬闯是不行的!”
梁大重的婆娘则是发出鬼哭狼嚎的悲恸道:“但我家小梅还在里面——”
屋子里愈加传出梁小梅尖锐的哭救声,以及烟雾所带来的窒息呛咳声,表明孩子似乎快要坚持不住了。
沈暮风连忙脱下外套,眼见院子里排着一只大水缸,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便将衣服浸进了水缸,待完全打湿后,迅速蒙住口鼻,便冲入进火场,这可把秦秀珠给吓坏了。但她只是一个女孩子,上身穿的是一件衬衫,总不能学沈暮风的样子,脱下浸湿,赤膊上阵,蒙住口鼻,冲进火场。然而,当她眼见水缸旁排有一只水桶和一只脸盆,就跑过去,抓起木桶,压进水缸,灌满了水,迅速朝往着火的房顶泼去。
两三个回合,秦秀珠已是满头大汗,冲房子的主人大声道:“你们俩还愣着干嘛?快来帮忙啊!”
“哎!”梁大重夫妻俩这才反应过来,丈夫赶忙拿起脸盆盛水,而妻子则是帮秦秀珠抬桶。
沈暮风救出梁小梅,从火场中冲了出来,满脸黑灰,大汗淋淋;他用自己的衣服遮盖住孩子的口鼻,将梁小梅放在了地上,用手查探孩子的气息,可感觉到微弱的呼吸。但梁大重的婆娘以为大女儿死了,哭丧般扑过去,嚎啕大哭不止。
秦秀珠流露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怎么样?这孩子怎么了?”
“放心!”沈暮风擦抹着满头的汗水:“只是因窒息造成的暂时性休克,一旦有新鲜的空气灌入口鼻,马上就会醒来。”
果然,沈暮风的话音刚落,梁小梅便呛咳着苏醒了过来,梁大重的婆娘先是意外一愣,随而抱着孩子再次嚎啕大哭,这次是在庆幸女儿从鬼门关里闯了回来。
“大兄弟,真是谢谢你了!”梁大重握住沈暮风的双手感谢不止。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附近的村邻们因听闻哭喊声,纷纷赶来到现场,帮忙扑灭了火灾。没想到,天空也是作美,居然下起雨来,仿佛是从近邻镇飘来的乌云群,步行奔跑了两三个小时,及时赶来到了火灾现场。
沈暮风因累了一天,便招呼秦秀珠回家,两人行走在逐渐平缓的山路上,渐渐背离火势逐渐微弱的民居,尽管手上的雨伞丢了,浑身也被淋了个湿透,但双双皆是心情大好。
“你真是吓死我了,”秦秀珠嗔怪道:“我还没反应过来,你就已经冲进了屋子,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虽然身形暴露在狂风大雨中,沈暮风却将那件湿漉漉的外套尽量拧干,又重新穿回到了身上:“我可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隔着雨帘,秦秀珠望见对方的嘴角闪烁着的笑意,其言语表情中更是满溢出骄傲的神态。的确!除了刚刚救下的梁家大女儿,沈暮风在返往高庙村的山路上还救过自己一命,不然自己已经随那把坠入山崖的雨伞粉身碎骨,魂归自然。
就在这一瞬间,近邻镇秦家二女儿在心底里默默地更加坚信:面前的这个有责任、重担当的男人,便是自己一生的依靠。
(叁)
由于,夜里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入睡,沈暮风便安排秦秀珠留宿在自己的房间,而他则守护在寡母亲的床边。
“不好意思!”秦秀珠一边用沈暮风拿给她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抱歉道:“把你的床铺给占了。”
“没关系!”沈暮风拿来一套干净的便装放在了枕边:“你赶紧把衣服换了,别着凉了!”
“谢谢!”
沈暮风走到门边,在关门的同时,演示着门栓道:“对了!门栓在这儿,你换了衣服就早点睡吧?”
“好的!”秦秀珠走到门口,与沈暮风互道晚安,随手夯上了门栓。
其实,秦秀珠一点都不担心沈暮风会对她做出什么轻薄之举,因为她比谁都更加信任、更加看重这个正直率性的男人;何况,两人刚刚才经历了一场血与火的考验,沈暮风不顾自身安危,冲进熊熊的火场之中,救出了村邻家的女儿,所以她确信对方必是可托付终生、值得信赖的未来丈夫。
当即,秦秀珠插好门栓,将脊柱紧贴门板,是在平息自己的心跳。她听见对方离开的脚步声,感觉心跳“噗嗵噗嗵”激荡得厉害,便慌忙按捂住胸口,足足平静了五六分钟,那股心悸的冲动才逐渐平稳了下来。这样,秦秀珠才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早已爱上了这个敢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的男子,因而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幸福的笑容。
秦秀珠走到床头,拿起枕头边的那叠衣服,放在鼻息前轻轻闻了闻,一股满足的幸福感盈满了全身;随而,她换上这套干净的衣服,舞动着一对宽大的袖摆,愈加钟情于这个体贴温柔的男子。特别是当秦秀珠躺睡在床上,感觉被这个男人的雄性气味所包裹,带着一点淡淡的草药香气,这让她感觉内心十分安宁,很快便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秦秀珠醒来,见挂放在床头边的衣服已经干了,便换上自己的衣物,将沈暮风的便装叠好,放回到枕边,就像是没动过的样子,只是淡淡地散发出着女人的天然香气。
秦秀珠伸着懒腰,漫步来到了院子,这才发现院落的一角种满了各类品种的指甲花。第一次和姐姐来到沈家时,由于因是夜间,居然没有发现。眼下正是花开时节,虽然繁茂藏于一隅,但盛开的效果却是满院芬芳,姹紫嫣红,煞是好看。
“哇!这花好美呀!”秦秀珠飞扑向花丛,宛如一只素雅的蝴蝶,在鲜花中翩然起舞。
然而,这个女人绝不会想到三十年后,自己的小儿子——沈平治也会遇见一个在凤仙花丛中翩翩起舞的女人,宛如此时此刻正年轻着的自己。
“早啊!”沈暮风望着花丛中的少女笑容亲切地问候早安。
“早!”秦秀珠则是应景地附和着电影里的台词:“Ilovemymotherland,Ilovethemorningofmymotherland.”
“哈哈!”沈暮风愈加开心地大笑了起来,觉得面前的女孩真是可爱极了。
“咦?我没想到——”秦秀珠停下转圈,仿佛发现新大陆般兴奋道:“居然还有这种白色的指甲花。”女孩摘下一瓣洁白的花朵,摊放在掌心里,朝沈暮风跑来。
“你们女孩子为了染指甲漂亮,种的多半是大红色的品种吧?”
“是啊!”秦秀珠面露一脸的不解及疑惑:“不然,它还有什么其他的作用吗?”
“当然有了!”沈暮风接过那朵白色的小花,解释道:“你可不要小看了这朵小白花,它可以治病,有活血化瘀、利尿解毒、通经透骨之功效。另外,对治疗灰指甲甚有奇功。”
“是这样啊!”
“你们姑娘家可以染红指甲,但人家老大爷染成一手红指甲像什么话,所以,我都是用白色的凤仙花给病人治疗灰指甲的。”
“啊!”秦秀珠开心地大笑了起来:“别看你是个大男人,考虑问题可真周到。真没想到,这小小的指甲花还有治病的功效。”
“其实,它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
“什么?”
“凤仙花。”
“凤仙花?”秦秀珠低声呢喃:“这名字真好听。”
“来,我给你染指甲吧!”沈暮风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请求,只感觉胸膛被这个天真灵气的女孩给全部填满,就连呼出的气息都带着爱情的甜蜜味道。
“什么?”秦秀珠一副无法相信的表情:“你给我染指甲?”在家里,秦秀珠都是自己与姐姐互染,从没被男人提过这样的恳求。
因而,沈暮风和秦秀珠的真正感情便是从这凤仙花所建立起来的。
既然已经开口,当然说做就做!沈暮风用药罐将明矾与大红色的凤仙花瓣混合,并用捣药槌将两者捣碎搅拌,使得双方充分起到化学反应。
“你自己包吧!”毕竟男女有别,两人也不相熟,沈暮风将捣好的花泥递给对方。
“你帮我!”秦秀珠抬起纤纤手指道:“既然你提出为我染指甲,总要负责到底吧?”
沈暮风犹豫了一下,便接过秦秀珠抬起的那只手,两人皆是心头一悸。沈暮风握住秦秀珠的手,甚至有些微微地颤抖,用药勺挑起的花泥掉在了地上。两人可以听到彼此间剧烈的心跳声,那种微妙的心动之感实在妙不可言。
从那以后的每年夏天,沈暮风都会为秦秀珠包裹十指蔻丹,宛如一颗颗圆润光滑的相思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一九九二年的夏天。
与此同时,沈暮风的老母亲却是藏身在门厅的暗影里,望着儿子与未来儿媳的喜笑颜开,嘴边则是流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似乎是为儿子的终生大事而感到了放心。
沈暮风和秦秀珠坐在院子里,一直坐到了傍晚太阳落山时,摘掉手上已经干透了的花泥,明艳的色泽通过明矾作为媒染剂已经全部提取到了秦秀珠的指甲上。
秦秀珠抬起双手,冲向日落的夕阳,欣赏着十指丹蔻,仿佛十枚光滑圆润的小太阳,与正在西沉的落阳相得益彰,散发出柔和魔幻的瑰丽橘色。
“怎么样?我的手艺不错吧?”
秦秀珠则是一脸狡黠的笑容:“你该不会——都是用这种方法哄女孩子开心吧?”
“没有!”沈暮风顿时脸红道:“我这可是第一次碰女孩的手。”
这次轮到秦秀珠脸红,但她依旧不改伶牙俐齿的本色:“你治病,就没碰过其他女孩子的手?”
“我可没给像你这么大的女孩治过病,但女婴算不算啊?”沈暮风咧嘴坏笑道:“而且,在父母的帮助下,我还给那个女婴换过尿布。”
“你坏呀!”秦秀珠并不用力地打了一下对方,反而带出其胸口的满心欢喜之情,看来是相信了沈暮风的玩笑之词:没有跟其他同龄的女孩有过这般亲密的接触。
“看!”沈暮风一副洋洋得意的神采:“我把你的指甲染得这么漂亮,那你该如何感谢我呢?”
“那我,我就——”秦秀珠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竟是按照电影中的经典镜头,飞快地在沈暮风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惊得对方一愣,像是被小鸟啄了一口,露出面红耳赤的傻笑。
突然,院子外面走来了一行人。
“呦!”可见是梁大重的婆娘最先走进了院落:“这小两口的感情可真好啊!可真够亲热的,脸都亲上了!”
原来,是梁大重夫妇俩领着女儿梁小梅前来感谢沈暮风昨晚的救命之恩。这梁大重天生嗜酒如命,手里正提着两瓶老白干,即便家里的房子被烧毁了大半,他也不急于修整恢复,竟是跑到沈暮风这儿,称兄道弟,拼酒卖醉。
秦秀珠和梁大重的婆娘在厨房里忙活,很快就做好了一八仙桌子的常家美味,四个人围坐在桌子前。为了感激救命之恩,梁大重粗声粗气着他那副大嗓门,让梁小梅给沈暮风与秦秀珠敬酒。
“以后,他们就是你的干爹和干妈,赶紧给干爹干妈敬酒!”
秦秀珠则是微笑道:“还是叫姐姐和哥哥吧!”
“对对对!”梁大重的婆娘用胳膊肘搥了一下自家的男人:“叫哥哥姐姐就好!”
沈暮风笑言:“我们之间称兄道弟,你们的女儿却是管我叫哥哥,这辈分可真够乱的。”
秦秀珠连忙打圆场:“关键是情谊在嘛!”
“对对对!情谊在,大家情谊在!”四人举杯,相互敬酒,高庙村沈家与梁家的关系自是更进一步。
梁小梅抓起猪头肉,由于吃得满脸油光,把大人们逗得哈哈大笑,整个屋子尽是欢声笑语。
也是从那时候起,高庙村的沈家和梁家成为了堪称“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却是在十二年之后,因为沈暮风的自杀,特别是在面对村邻们的流言蜚语,为规避不必要的祸端麻烦,梁家居然有落井下石之意,断绝了与救命恩人之间的往来。
原来,人性经不起如此脆弱的称兄道弟,一切都是虚妄的谎言和纷争,一切更是命运的纠缠与轮回。
(肆)
一九八二年的春天,沈暮风二十二岁,秦秀珠二十岁,双双都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两人在近邻镇的老秦家,举行了一场只属于那个年代简单而朴素的婚礼。
尽管没有穿婚纱,但秦秀珠亲手为自己缝制了一条白纱的裙子,算是结婚礼服;而姐姐秦秀珍则为沈暮风制作了一套合体的西装。看得出来,姐姐实在是很中意这位即将迎娶妹妹的新郎官。
婚礼是在秦家的院落内举行,两人穿上礼服,可谓郎才女貌,羡煞了近邻镇此附近的十里八乡。虽然腹部平坦,但当时,秦秀珠已经怀孕有三个多月了。
位于近邻镇老街、秦家对门的老邻居——祁老太爷被邀请作为证婚人出席了两人的婚礼,由于亲眼看着秦家的姐妹俩长大成人,老人把秦秀珠当作自己的亲孙女来看待。婚礼现场,已年满七十古稀的祁老太爷拉握住的新娘秦秀珠的手,依依不舍道:“闺女呀,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幸福!”
秦秀珠则是面露一脸幸福的笑容:“祁爷爷,您放心,我会的!”
“放心吧!老太爷——”沈暮风的母亲向祁老太爷保证道:“如果我家风子对秀珠不好,我第一个就不答应。”
于是,整个老秦家的院子充满了欢天喜地的大笑声。
沈暮风的母亲抓握住儿子和儿媳的手,一副欣慰的神色:“秀珠啊!谢谢你不嫌弃我们老沈家孤儿寡母,家境困难,肯下嫁到高庙村。”
“妈,”秦秀珠真心实意地回答:“能嫁给暮风,我觉得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您老放心!我一定会帮您照顾好暮风的,也会孝敬您老,就如同孝敬我自己的母亲。”
“暮风啊!”老母亲转而向自己的儿子道:“你看,你娶了多好的一个媳妇。我也终于熬出了头,可以向你九泉之下的父亲有个交代。”
“妈,”沈暮风捏了捏母亲的双手:“您老别说这样的话,我跟秀珠会好好地孝敬您老人家。”
当天晚上,沈暮风就将秦秀珠接回到了高庙村,两人幸福美满地生活了整十个年头,这就是沈暮风和秦秀珠的爱情故事,两人相识于露天电影院的机缘巧合;在结婚了大半年后——也正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他们便迎来了大儿子沈平凡的降临人世,这也代表了其十年幸福生活的正式开始,也才从而有了之后“猫系列”第一部《猫咒》的故事。
沈平凡出生的那个秋夜,夫妇俩在高庙村敞院坝的露天电影院正在观看那部轰动了全国的动作影片《少林寺》。电影刚刚放映到一半,就在村民们为初出茅庐的国际巨星——李连杰鼓掌及喝彩声中,秦秀珠便感觉腹部阵阵绞痛,沈暮风连忙将妻子护送回家,并亲自接生了两人的第一个孩子——沈平凡。
尽管大儿子受影片的影响,拳打脚踢地急于出世人间,却是没有继承武者的皮毛,始终是个胆小怯懦的孩子。但这没有丝毫的关系,沈暮风与秦秀珠感受初为人父人母的幸福与喜悦之情才刚刚展开。
然而,这个善良的女人绝不会想到十年后,也就是大儿子沈平凡十岁,小儿子沈平治七岁,以及小儿女沈彦婷刚刚出生的那个夏天,丈夫沈暮风却恰恰正是因为他的正直、担当和好善乐施,最终让妻子与老沈家蒙上了不白的冤屈。
但这些悲伤和冤屈与这份刻骨铭心的爱情相比,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又能算作是什么呢?这个女人相信自己的丈夫与那些外界所恶意中伤的流言蜚语必定毫不相干;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爱情曾经那么幸福圆满、那般无怨无悔、那么记忆长存、那般相濡以沫、那么甜蜜温馨、那般羡煞旁人……一个女人把今生最为美好的青春年华皆付出并赠与给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并且为这个男人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什么比这更加幸福及幸运的爱情留恋呢?!生命几多哀愁,沉淀下的回忆尽是满满的欢喜与幸福,此生已无遗憾!
倘若你问我:人生在世,这虚无缥缈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我会回答:无法预计的人生交错,便是命运之本及根源。我们每个人自出生伊始,就已纠缠并且轮回在这命途之间,唯一能做的便是勇敢地大步前行,抓住内在的心愿所属,追寻梦想和前程,大胆无畏地去爱,与所爱之人携手一生,定不辜负今生和来世,让自己的人生绝不留下任何的遗憾!
二零一六年五月
番外二